宁波消息 陈某将宁波江北区张先生的照片以及其与网友的聊天记录都贴在了论坛上,并发表了一些贬低他的言论。为此,张先生于近日起诉陈某,要求陈某在该论坛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据张先生说,他在网上认识了陈某和另一位女网友。7月29日晚,三人在QQ上通过视频聊天。聊了一会,陈某下线了,而他则继续与女网友聊了一些敏感话题。 次日,张先生得知陈某竟在论坛上对他进行了人身攻击,还附上了他的照片,引来许多网友浏览并评论,多数是批评指责张先生。事情发生后,张先生感到了极为沉重的精神压力,还因此患上了失眠症。 张先生认为,通过网络这个载体,陈某的不当言论对他的名誉构成了侵害,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海曙区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屠传宏 韩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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